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既然涉及人身侵害的免责合同是无效的,为什么鬼屋签订的免责合同,在符合进入条件的人因为胆小被吓晕之后,鬼屋不需要担负民事责任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6人 粉丝人数:6778人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十余年,擅长复杂的刑事
帮助人数:83人 粉丝人数:415人
帮助人数:174人 粉丝人数:632人
兰君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高效的服务理
帮助人数:454人 粉丝人数:240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