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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涉及人身侵害的免责合同是无效的,为什么鬼屋签订的免责合同,在符合进入条件的人因为胆小被吓晕之后,鬼屋不需要担负民事责任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从业近二十年,代理过多起全国知名案件,为企业处理过大量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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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上海高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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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和法律双重专业背景。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券从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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