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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涉及人身侵害的免责合同是无效的,为什么鬼屋签订的免责合同,在符合进入条件的人因为胆小被吓晕之后,鬼屋不需要担负民事责任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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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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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校期间前往检察院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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