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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骑电瓶车他开门,造成我脚踝软组织损伤,身上有多处擦伤,然后进行调解,他在调解当时让我签署了赔偿协议书,还给我受伤的地方拍了照片,我的身份证也被他拿走复印过,赔偿协议书未写金额,我签了字,当时给了我3000.有转账记录。但是现在我的脚踝伤有点严重,还青紫,这就是昨天的事情,我今天现在怎么办?感觉我这个脚目前一两个星期内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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