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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居间合同,我是买方,约定90日内办理贷款手续,签订合同后买方要求带人来看房,并在微信朋友圈和中介公司发布了房子信息,得知买方是为了炒房,低买高卖,而且中介也知道他是为了炒房,有语音为证。之后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因中介费用协商不一致未解除。3个月后房价涨了十几万,买方提出要按合同履行,我是否可以申请买方存在欺诈行为申请合同撤销或合同无效,如果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我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我是不是要赔偿高额违约金和赔偿金(居间合同写了赔偿金是房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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