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江苏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南京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受胁迫人的民事行为不应该是无效的吗?那为啥受胁迫人的撤销权还是形成权呢?
张霞律师 江苏-南通 上海市协力(南通)律师事务所
姚东亮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办理公司法、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税务、婚姻家庭等民商事案
帮助人数:5705人 粉丝人数:8800人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733人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56人 粉丝人数:3906人
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86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