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浙江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宁波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海曙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本人于2020年1月2号在宁波市第一医院检查左乳(BI―RADS4a级)在2020年1月14日入院,15日做了左乳肿块微创旋切术,16日出院,19日接到医院电话说病理诊断恶性肿瘤需另行缴费做免疫组化,20号上午去缴费后和医生谈话让我在2020年2月1号入院接受治疗,由于疫情原因,本人在2020年2月2日入院2020年2月3日,在全麻下行“左乳癌保乳术+左腋窝淋巴清扫术”经过顺利,术后恢复尚可。直至本月2月12号主治医生找我谈话才得知,2020年2月10日病理检查保乳手术标本(残腔)肿瘤所在位置:左乳腺残腔情况;见少量肿瘤成分残留;保乳手术切缘情况;上切缘(―)下切缘(―)内切缘(―)外切缘(+)当时主任医师给出两种方案,1是再次手术,2化疗和放疗加大。当时我的心凉了,选择了出院。想了解医院应不应该补偿我所受的第二次伤害。
郭成洲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文天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1个月前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8868人 粉丝人数:40421人
帮助人数:421人 粉丝人数:1607人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帮助人数:2105人 粉丝人数:4574人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始终本着忠于法律、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的执
帮助人数:884人 粉丝人数:326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