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江苏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南京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女方以婚姻为诱饵婚前我给她还八万债务,婚后女方长期搞传销吃保健品,我正好抓住有确凿证据,婚前隐瞒事实真相,搞传销吃保健品,讲了我们什么不会发生,结婚三年多无小孩,现在女方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现在我能追回给她还债的钱吗?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帮助人数:536人 粉丝人数:5462人
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在法院审理案件十多年,能有效预判案件
帮助人数:1482人 粉丝人数:3019人
帮助人数:48人 粉丝人数:1235人
帮助人数:47人 粉丝人数:94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