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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女方可以在自己所在的城市向男方提起离婚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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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娟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 规定离婚诉讼,需要原告当事人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异地不可以办理离婚诉讼。
    所以,男方经常居住地如果是女方户籍地,女方是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起诉离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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