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宁夏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银川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西夏区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通告:Xxx,证件尾号:050052,男41岁(132995Xxxx1 )欺诈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376条之规定,由:宁夏平罗县法院正式备案,被告需配合传唤到户籍所在地接受调查取证,法院传票起诉状已发往户籍,注意查收:询本机:吴律师
张霞律师 江苏-南通 上海市协力(南通)律师事务所
姚东亮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帮助人数:167人 粉丝人数:682人
扎实的法律功底,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办案细致,办理案件过程中积
帮助人数:133人 粉丝人数:1053人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54人
南昌资深律师,执业以来处理过数百件案件,在婚姻,刑事辩护,债
帮助人数:4078人 粉丝人数:1284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