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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债权债务1个月前

那个错了,投资资本1亿元,亏损3000万,就是问股东是否能请求召开股东大会,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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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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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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