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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咨询的内容是 : 我和我对象谈了半年多,是他追求的我,我以结婚为目的跟他相处, 我两谈恋爱期间,他住我家,吃我的饭 。 为了试探他是否真心,我叫一个朋友用她的微号去加他试探, 他不知道是我的朋友,他既然跟她说:“ 和我在一起只是生理需求,他给钱,我给身体” 。 关键是我没接过他的一分钱,连一瓶矿泉水都没得喝过, 我还倒贴给他 。 因此我太生气了就跟他吵架,他说要分手,我说我把你当作结婚对象去处,你却跟别人说我的这份爱只是交易, 好啊,分手可以,请把睡我的身,住我的家,吃我的饭的费用支付给我,他不肯,还翻脸不认人,这是他对我的一种
人身权益的侮辱和欺骗,我气不过,我就是要讨一个说法和公道 ,就是要他先支付我的这些精神损失费 。
他现在是翻脸赖账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您,在这个问题上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 ???
周美云律师 云南-普洱 云南劲直律师事务所
李守尧律师 辽宁-大连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蒋金双律师 安徽-蚌埠 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人大代表,资深出庭律师,二十二年执业经验,有着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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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律师、拍卖师等执业资格,曾在国家审计机关工作十多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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