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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盗窃乙的财物(无法计算清楚数额)被发现,乙报警甲被拘留15日后,甲乙双方私下约定:甲归还乙某一数额人民币(假设5万)了结此事,不管实际盗窃数额是否是这个数,从此两清,但没立下字句,但时隔几日,乙又以手上留有甲盗窃的照片及视频为要挟,要求甲额外再给乙5万人民币(注:乙声称当时甲归还的5万只是归还了乙个人的财物,其余没算的另外一部分财物是乙从亲戚朋友借来的,现要求甲再次给乙5万人民币才罢休),请问甲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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