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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律师,幼师打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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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庆周法律工作者 山东-泰安 泰安景区仁合法律服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如造成幼儿人身损害,应由幼儿园承担责任。对于打孩子的幼师将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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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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