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是当事人,而只是第三方,当然无需履行合同,进行偿还。
但父母如果是担保人,就负有连带责任,子女无法偿还时,就有义务偿还了。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父母同意所签订的债务合同是无效的,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