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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刑事辩护1个月前

个人用他人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期完全履行了合同属于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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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雪飞律师 浙江-宁波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

  • 你不是提供了等价的货物吗,那就说明你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应该构成诈骗罪。你没有权利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虚假信息让对方与你签订合同,合同的欺诈行为。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就是冒用他人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20万元以上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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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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