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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男友首付有一半是借款支付婚后我需要共同还借款和贷款房屋持有比例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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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据此如果婚后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则属于这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是如果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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