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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11月22日晚上在单位工作时因吸入煤烟,出现头晕,呕吐,四肢无力的情况。经过通风换气后情况有所好转,被送回家休息。23日晚,上班时头痛头晕加重。我要求上医院检查,在救医时被告知因超出血检时效,只能以症壮表现判断为疑似一氧化碳中毒。以药物注射,高压氧仓为治疗。24日上午单位电话通知以锅炉工不干了为由,停止生产。也没有提及工资和我的医疗问题。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养老,医疗等保险。工作时只说给交工伤险。我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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