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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刑事辩护1个月前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实际获得赃款两三万,检察院说让准备退赃和罚金,否则可能实刑,没有任何钱了,该怎么办呢,犯罪情节不严重,属于互联网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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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飞龙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 传销犯法,搞传销所受处罚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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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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