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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分权人代签了产权人的卖房居间协议,现在产权人不同意卖房了。合同属于有效合同,但是不能履行。请问,代签人(无处分权人)应该向买房人负违约赔偿责任?所有赔偿责任,应该是按居间协议的约定违约责任赔付?不会在超过合同约定赔偿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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