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巴中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北京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石景山区损害赔偿1个月前

客厅塑钢玻璃隔断出租是否违规?

查看杨学春律师的回答

杨学春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另外,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客厅不属于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的空间。
    因此客厅可以作为出租单位向外出租供人居住,但客厅打隔断还应符合相关的建设标准,违建房屋不得出租。另外各城市还规定了出租房每人租住的小面积。比如成都规定,每人不得少于4平米(有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如果对方骂人有录音证据,对方有什么处罚 121784人查看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母亲坐过牢孩子能入党和参军吗? 105525人查看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党员有婚外情单位怎么处置? 65651人查看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4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