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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区知识产权1个月前

我想了解下图书的版权。我有套电子课件,配套有绘本图书。但是,原来制作课件的公司已经注销了。绘本图书也没有再出版了。我现在新的平台想要用这套电子课件,还有绘本图书。不知道是否会侵权?怎么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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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梅律师 上海-嘉定区 上海兰盾律师事务所

  •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条说明,图书作品复制品的销售者在没有合法来源的情况下,销售盗版图书的行为为侵犯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的发行权。因此,在这类案件中,作为出版社的原告在证明其享有被诉侵权图书的专有出版权时,有权针对该图书的盗版图书的制作者、销售者提起侵权指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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