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浙江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 宁波医疗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生育保险问题,4个月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共发放工资25400元,因生育保险共报销金额20135.2元(生育津贴:18035.2元,生育补贴:1500元,过渡期产检补助:600元),公司以此为由,工资发放金额已超出生育金,生育补贴1500元及过渡期产检补助600元不给予发放,请问贾律师,这笔钱公司需要发放给员工吗?如果要发放依据是什么?
罗玉石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君纵律师事务所
史松涛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万信律师事务所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6人 粉丝人数:6691人
芦盛律师简介: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2011年起执业,专业律师
帮助人数:2407人 粉丝人数:13675人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帮助人数:172人 粉丝人数:1733人
帮助人数:231人 粉丝人数:85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