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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 目前未婚。男方掏的首付。十月份要办理贷款了,办理贷款写的名字就是最终房产证的名字吗?现在未婚 这样办贷款能写俩人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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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萍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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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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