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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各位律师问下,应聘时是应聘的高速安检员,公司安排到北京一家保安公司去实习了三月,现在实习完了定岗为机场辅警。这里面要说明的是,开始我是奔着高速安检员去的,当时公司说的实习三月完了直接分配到高速安检没有另外的实习跟试岗了这是我之前就问好的,实习完转正每月3700-5000,现在的事实是实习期1500,定岗后又出来个试岗三月,这期间2500,试岗结束转正每月3000元六个月后给五险。但是实习期真正用人单位是因为我们在哪实习用人单位出的4500元一月。我想问的是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安排我去实习的公司算欺诈,第一工作岗位完全不一样,薪资待遇也不一样,之前有比我早的人家好像是把安排实习公司告了,补偿了前三月实习期的工资每月按照4500元,因为当时发的1500元就是告完又补偿了9000元。我这种情况可以吗?跟实习公司签的合同原件被定岗单位已实习期结束材料要去了。但是我有原件照片,麻烦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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