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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承租人姥爷去世,三姨顺延成户主,承租权没变,还是姥爷。拆迁时,三姨签的拆迁协议。分得960万和住房指标。三姨给五个姊妹每人分20万。三姨对外声称户主和承租人都是她。十年后我母亲才知道承租权不是三姨。我们现在可以主张遗产分割吗? 我电话13241921938.您方便留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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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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