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渝北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上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徐汇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1cd1a8dc3d4b41da9276a38b56ba6a49

上海-徐汇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问题,房产问题

查看刘健俊律师的回答

刘健俊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市弘正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介绍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法明令禁止的行为,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这一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当然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同居关系;至于男女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因这种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6090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4610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9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