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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您好:故意不给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查看张锦江律师的回答

张锦江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 自己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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