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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银盘电站建设批复0.07公顷为建设用地,用地上千亩,2005年至2009年签定了临时占地合同,电站建设开山取石,完工后占地方对土地进行了复垦,复垦不起原有面积的三分之一,经过政府协调,占地方对占地农户买了养老保险和124人的生产安置费,土地补偿几种费没有全部兑现完,现在政府说我们承包土地与我没有关系,属于银盘电站,政府说银盘电站拿了钱他们有占有权和使用权,但是我们去档案馆调出了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998-2028)、林权证(2002-2052),每年有政府打的退耕还林粮食直补款。去年我们的承包地林权地被村委会主任和组长没有开会讨论通过三分之二的承包户签字违规制造假出租给养猪场养猪,开工半年多,我们通过信访和相关单位诉求无果,去工地上拦下施工作业机具停止开挖,我们没有过激形为,依法维权,叫养猪场老板协商好了再做,养猪场报警,警察特警把我们押回派出所审训,询问作笔录时坐在审训椅上戴上手铐和脚圈询问长达13个小时。请问律师,我们的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还在有效期内吗?我们去阻止让养猪场在工地上毁坏树木、乱挖取石乱建合法吗?我们被押回派出所是合法的吗?派出所的所作所为合法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郑艳律师,北京大学,民事侵权业务部主任、木兰婚姻家事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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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基础扎实,法律知识全面,具有独到的法律视角和解决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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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执业二十多年,为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高质量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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