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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双方打架去警局,做完笔录,警方不告诉对方伤势,姓名,连具体负责案件的警察姓名也不告诉,问了就说他们都是负责的,我们现在都不知道谁是具体负责的。 双方打架,都已住院,而且警方称对方鼻梁骨骨折,已经升级为刑事案件,所以是有义务要告知的,对吗?请问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么?请帮忙解答下,先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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