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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行业交流1个月前

开庭我该怎么说,我头一次开庭,比较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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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

  •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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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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