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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是因服刑没有缴纳罚金而被纳入的失信黑名单。请问如何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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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以折抵。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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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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