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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我老公昨晚吃完饭下楼,他朋友和人发生口角争执,对方先动手打了我老公朋友,我老公去拉架,后来他朋友被踹倒在地,一会他朋友想起来,我老公就踹了他朋友一脚,让他躺下,后来,其中一人把我老公撂倒在地。现在警方说我老公也踹他朋友了,也要和对方打人者一起拘留,请问他朋友不追究我老公责任,光追究对方打人者责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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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萍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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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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