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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在一个小厂工作,由于一个同事有点儿故意刁难,我爸爸就先骂了对方几句,对方发火,导致我爸爸被高温度的金属溶液严重烫伤。当时没有报警,住院了半个月多月,老板费用已经预交了(费用共计两万多,老板走工伤保险报销了一万多,其他的垫付),但是对方肇事人被老板放走,目前我爸爸想去拿出事之前的工资和对方肇事人没结算的工资,老板意思是对方的工资作为住院垫付的费用,拿我爸爸自己的工资需要签署和工厂后续无关的协议。请问目前这种情况报警还是去劳动局申诉比较合适?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多大?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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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朱现领律师,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学历,先后就读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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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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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律硕士。先后毕业于中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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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雨昕律师专业做各种民事案件,专长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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