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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婚姻家庭1个月前

本人16岁 六岁时父母离异 判给父亲 但母亲把我带走了 父亲没有给过一分钱抚养费也未曾探望 如今想改名 但本人所在地改名困难 这种情况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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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振朝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 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办理。
      一、居民改名字的办理程序: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3、县(市、区)局审批后,由派出所办理。
      二、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条件: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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