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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由于物业费没按时交,物业发律师函说去法院起诉,事实是截止日前已经缴费,物业过失没及时通知法院。法院进入调解程序时物业才通知法院已和解,调解的结果是已和解原告撤诉,调解书在法院会有记录,会影响个人征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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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萍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 有。
    1、福建省2018年通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在交纳物业费方面引入诚信体系,规定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不交纳物业费,且拒不履行经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2、上海市下发的《关于加强上海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上海将建立业主居住信用管理制度,今后无故拒交物业服务费超过半年,这种违约行为将被录入上海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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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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