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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 ,离婚后一次性支付子女到18岁的抚养费,子女大学学费支付60%,从离婚起19年未见过子女,可以向子女要赡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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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俊通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金仑律师事务所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父母的离异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父亲的理由。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子女拒绝赡养父亲,父亲也可以向法院主张权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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