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深圳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的劳动合同约定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是9.5k,约定转是11k,但并未在合同里明确约定薪酬具体状况,三个月过后,我发的工资没变,我找行政,行政说我已经转正,并拿出行政给老板的转正申请,上面的确已经批了,但把约定转正加的1.5k算到年终绩效,而这个方案我并没签字,我知道公司是想要是我中间离职就可以省这笔钱,现在的确因为一些事可能离职,我是否可以维权了?拿到这笔转正应该加的钱?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王枢,女,执业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辽宁法云律师事务所副
帮助人数:18人 粉丝人数:1310人
帮助人数:4816人 粉丝人数:16429人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9人 粉丝人数:2241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25人 粉丝人数:439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