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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我前女友已经由我提出分手,分手之后她有自杀行为和倾向,得知后我进行报警和劝阻,由于她和亲人朋友的关系不好,所以我打算帮助她走出来。尝试过联系她的朋友,但是并没有实际作用。想尝试联系她家人,但是她表现出非常抵触和反感的心态,所以没有联系。请问她在这一期间如果有自杀行为的话我需要承担责任吗?或者如果她家人来闹或者起诉我,我需要赔偿吗?还有就是有的时候我交流的语言可能过激,我不知道什么样的过激语言会造成她自杀后导致我需要承担责任,请问有具体的判定标准吗?最后请问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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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立华,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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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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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各种民商事诉讼纠纷和刑事辩护,其中民事包括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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