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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当地法院起诉了离婚,经调解判不离,说我证据不充分,当时因为被告人承认离婚的,说只是子女抚养问题,所以我觉得没必要提供证据,结果他在调解时就变了,我有我们的分居证明,只是当庭没带去,他家庭暴力,我提供了回执单,对方辩方侓师说和叙述的不和,对方出示了精神3级残疾证,但他只是癫痫,已经好了的,他说他没好,所以驳回了起诉,不准离我该怎么办?他在上班,他不给孩子学费及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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