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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房产证是我外婆的名字,外婆去世没有遗嘱,我养老送终的,晚年也是跟我一起生活的,外婆只有我妈妈一个养女,现在妈妈来挣房子,我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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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庆猛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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