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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婚姻家庭1个月前

农村宅基地是父亲的名字,我们姐妹两个,我是外嫁,户口不在本村。当时房子是我父母跟我姐合伙盖的房子,现在为父母的养老问题,我有权利继承父亲房屋一半得产权吗?

查看杨洪川律师的回答

杨洪川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众寻律师事务所

  •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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