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奉贤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浙江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杭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浙江-杭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离婚前,女方以独自抚养孩子为由,要求把唯一住房过户给女方,并给女方和孩子抚养费300万,离婚支付70万,以后14年每年支付15万,最后一年支付20万。如果不支付按利息年息24%支付。但是4月份离婚,女方7月份与其他人登记结婚并2月初生下一孩子。之后女方又继续索要每年15万,男方基本工资9000/月,并无住房。请问如果不履行当时的离婚协议可以吗

查看洪练福律师的回答

洪练福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留锋律师事务所

  •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或者要求减少相关费用。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64340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43739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8305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2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