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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婚姻家庭1个月前

订婚 没结婚 女方找借口不退彩礼 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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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君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回彩礼的。若不能协商一致,可诉讼主张。具体可电联或微信详询。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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