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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员工辞职第二天就不来上班,公司制度辞职需要提前30天,在此期间她利用公司资料投简历,违法公司制度。我就未发她18天工资,她就去劳动稽查大队告我不发她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处理?
樊巧云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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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多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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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淼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从事国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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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金平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典石律师事务所主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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