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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方向法庭提供的通话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意删掉对另一方有利的录音,和在整理录音文字资料时,对方刻意把对方说的话加在另一方方面。请问,这样的证据有效吗?在法院审理当中,会对本案判决有影响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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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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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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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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