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山东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烟台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我家楼上17楼因为私自接水管导致漏水,14楼.15楼还有我家木板被水泡,这属不属于侵犯我们个人私有财产,需要赔偿,但是17楼业主目前不打算赔偿,让先用着,后期损坏再赔偿,空口无凭,写个怎样的协议才能有法律效益呢?具体应该怎样写呢?需要找公证人么?
周建平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文康(烟台)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事律师执业近十年,案件来源上除亲戚朋友介绍外,基本上是
帮助人数:349人 粉丝人数:1621人
帮助人数:58人 粉丝人数:1337人
帮助人数:3人 粉丝人数:519人
袁明聪律师,男,自贡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有十余年保险公司理
帮助人数:31人 粉丝人数:12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