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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宁

四川-成都房产纠纷1个月前

¥5.00

2016年12月30日通知接房,当天去后发现10多项问题,未签字接房,至今未完成整改,但物业要求从通知须从接房之日起缴纳物管费,请问合符法律条款吗?
物业合同有有一条为:业主应自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交房之日起缴纳物管费。
那请问因房屋有各种安全隐患问题十多项,未签字接房,并责成整改为完成,为未签收以及整改期间,应该缴纳物管费吗?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可以申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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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洪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律大律师事务所

  • 33"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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