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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于2016.3离婚,女儿判给我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每月探视孩子4次,自2016.9至2017.7男方从未给孩子打过电话、探视孩子,7月放假后由孩子爷爷接孩子居住了20天,男方以此为理由,只支付了500元抚养费,现在给他发信息要求足额支付抚养费,不予任何回复,我现在想知道几个问题:1.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说申请法院执行每月从他的工资卡直接划拨到我的银行卡上?2.孩子学习特别差,我想给她报辅导班(没开始报名),但是现在的费用不够,我是否可以申请提高抚养费额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而且男方现在多项工作,工资比之前明显提高。3.如果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是什么?谢谢!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2010年开始执业于湖南红日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副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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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湖南星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业23年,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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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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