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河池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甘肃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天水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甘肃-天水刑事辩护1个月前

你好,我甲方和乙方发生口角争执,两人争执结束后

甲方在回家的路上被乙方的儿子从家冲出来拿着棒子分别在甲方腰和腿上用棒子打,乙方的爸爸还在后面喊着让打死,我们是小镇,乙方到现在还在家里,警方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已经三天了

查看毛博律师的回答

毛博律师 甘肃-兰州 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9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